安博电竞知识产权就是团体或者某一个单个的个体所创造的在技术或者文学等方面的专项权利,是一种带有隐形性、独有性等特征,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法人或者团体都拥有知识产权受合法保护的权利,国家尊重每一个公民所创造的知识成果,这样的权利担保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这样的权利体系下,才能有更多的人去主动发明与创造科学技术,才能探索出更多的新发明,才能全面提升这些新发明的作用。
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对国家之间关系客观映射,属于新时代进步的结果;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其中表明:非物质资料也就是知识产权也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有些经济繁荣发展的西方国家或者地区,刻意降低物质领域商品的单价,却增加同知识相联系的非物质类商品的单价,使之可以在对外贸易里面更占优势,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国际贸易的向前推进,知识产权所发挥的作用更加关键,在对外商务往来中通常将知识产权同产品贸易、服务贸易并列而谈,这就足可以体出其其重要性,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可能对国际贸易产生较当前更为深远的影响。
1.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对外贸易更加完善前进。大家都知道的是:对外贸易是促进本国经济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由于国际贸易的的进步,商品同服务中所含有的知识技术含量所占比例更高,其中的知识产权商品比重越来越引人注目。自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可以顺利调入境外资本与境外高端技术,就是在某种意义上依靠了我国自身的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它给规范化的对外贸易与相关投资提供了基础性保护。这也在一个侧面说明了:只有健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保证对外贸易与投资的稳健前进。
2.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可能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不利后果。根据权威人士表明:所有国家的工业都必定要有四个时期:时期一,研究新项目,影响本国市场;时期二,本国市场趋于饱和,朝海外迈进;时期三,向境外投资金,给境外市场生产产品;时期四,在境外生产,转而投向本国市场。对于经济繁荣国家来讲,如果进入产品周期的第二和第三时期时,该国政府会大强度倡导自由化交易;而在处于境外生产时期时,该国产品市场地位动摇,市场占有率受到更新贸易区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属于有名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且中国随之加入了WTO,在知识产权这一项目,我国也颁布与落实了一定的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也获得了世界范围内国家的广泛支持,然而,由于我国仍然处于经济发展时期,一些经济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与进步,在国际贸易中仍然出现了诸多的问题,也就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采取措施。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现代企业没有形成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经过调查显示:我国各个时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年为单位计算,有几十万个,然而却只有其中的十分之一成为了专利,企业单纯关注一些固定资产,例如:生产设备、人力资源、厂房等有形资本的保护,却忽略了一些无形的资产,例如: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保护,这就造成了大多数的科研项目被他人剽窃或者盗用,为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企业的科研成果如果没有一套合法的产权保护系统,就必然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急需管理。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我国很多企业仍未创设知识产权受理机构,也没有组成特定的专业负责人,而且在一个企业内部严重缺少这方面的人才,一旦企业出现了关于这方面的事件,企业不是处于被动状态,就是陷入争端,不可自拔,也有一些企业花高薪聘用外来专业人士,但是仍然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反而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对知识产权进行政策优惠、经济支持。将原本的笼统扶持逐渐向重点支持专利转变,以高科技专利作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扩大专门针对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工业。在此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促进专利制度、奖酬的实现,对于特殊的发明专利给予重大奖励。从资金上来看,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趋势,要求国内行政机关成立相应的专利性基金,将财政以及企业作为其关注对象,扩宽资金范围、途径,资金的来源要从多个方面以更多的方式获得。对于未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则要进行重点的开发与保护。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各个国家要注重以人才强国战略的建设与发展,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国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人才优势也是企业发展的绝对优势。由于经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对中国本土人才进行争夺,所以如果中国企业仍未对人才加以重视,直接影响整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动力源泉;因此,各大企业都需要自省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企业营造一切利于人才发展与创造的环境,使人才在一个更加自由、更加广阔的空间内发展,不断达到对人才发展战略的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
(3)在学习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展现特色。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存在的特色,所以,知识产权也应如此。要在保证保证本国以及本地特色的基础上,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思想或者策略。对于一些世界发达国家来说。
2.利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思路。(1)形成品牌思想。现代社会,品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企业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前景,就要完善内部的品牌建设,使自身的产品更具有科技含量,使其更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所以,企业一定要研究出自身的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商品,是其他生产厂家所无法复制的,在此基础上,还要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维护,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产权,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2)完善申请,加强保护。根据一些调查研究表明:近年来,由于知识产权问题所引发的经济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对于企业和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上升到很大的比重,针对这一状况,需要我们对自身的制度与管理进行深刻反思,所以,要想解除这一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从自身的角度去思考,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将这些制度与机制当作促进企业发展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改善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要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处理部门,形成一个知识产权信息集中地,集中受理企业在这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可以对企业的各种专利创作进行特殊管理,通过技术检测来检测出相似的部分,以此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不断完善专利申请,创设专利网战略。企业的集体或者个人所创造的任何一项新技术与新发明,都要及时按照正规程序来申请专利。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占据这十分重要的地位,所谓国际贸易就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务、贸易往来,要想达到各方利益的满足,就必须实行科学的贸易制度,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国政府要不断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企业要以自身的权益受保护为原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对自身的贸易知识的学习,完善贸易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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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随着知识经济特征的逐渐显现,全球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从知识经济的内涵和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现代经济增长更多的取决于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的水平。为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我国必须加快创新外贸体制和对外贸易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力度,加速产业技术进步与产业机构升级,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快速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了知识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从六个方面应对知识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即加大科技投人,实行科技兴贸;加快适应网络贸易,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要素;营造环境,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加快贸易法律建设,协调国际经贸关系;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以期对有关方面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费里茨・马克卢普根据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发展和产业机构调整的背景,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996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国际组织文件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这个新概念。如今,知识经济与国际贸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知识经济体现了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水平,决定了所在国的国际贸易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国际贸易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与推动作用上。知识经济已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界定;知识经济就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资源近乎耗竭、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时代,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自然资源。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融合与发展,国际贸易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这种新特点与发展趋势无不与知识经济的特征有着内在的互动关系。作为全球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纵观我国2005年以来的贸易额不难看出,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的贸易大国,是继美国、德国后的第三大贸易国。但是,要真正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还需要很大段路要走。产品附加值低、抵抗危机能力差、出口商品竞争力弱等问题无不显露出我国国际贸易缺乏竞争力的弊端。
贸易摩擦升级成为过去几年国际贸易出现的新特点。我国在过去几年里很好的履行了加入世贸的各项约定条款,按约定逐步开放各行业。但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贸易摩擦不但没有减低或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或升级的态势。贸易结构单一化,主要出口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产品附加值低,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产品的技术门槛低,技术含量少,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许多进口国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反倾销诉讼实际上是目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的最主要形式。同样,对于我国出口那些附加值高的电器类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无法从中获得预期的高收益,这又从一方面暴露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弱点。
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成为知识时代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当然,这与我国实际国情息息相关。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真正意义上开始建立并实行是在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当前,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屡见报端。因此,我国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强化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及学术研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除此之外。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将成为我国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事实上,科技创新的长足进步将会促进国家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与提升。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之外,也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如何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以促进国际贸易、国内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实际,认清我国国际贸易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呈现出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发展本国的国际贸易,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活动,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同时,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又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息息相关。在科技投入方面,我国目前的现状集中表现在科技投资严重不足,缺乏科技投八的长效机制,缺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政策导向力,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树立广大科技工作的创新意识,建立发掘、培养、保护高级人才的长效机制,促进产学研的结合,推动科研院校进入企业或实行企业合作经营。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也是我国外贸能否制胜的关键。我们必须牢牢树立起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培养高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框架下的“产、学、研”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培养和激发高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加快传统产业的更新换代,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网络贸易必将成为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加强对电子商务及网络贸易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网络贸易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是未来几年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同时也应加强对网络贸易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有序的引导网络贸易的转型。这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应加大投资,改善电信及网络设施等硬件环境,加速信息产业的建设力度,有序引导“产、学、研”向进出口企业的倾斜,促使基于网络贸易的信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其次,应加快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步伐及适应为网络时代的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信息技术与国际间的企业贸易接轨。最后,还应制定适合未来网络时展的相关法律安博电竞、法规,从制度层面促使网络贸易科学、合理、有序的发展。
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于国家的未来繁荣具有战略性的地位,我们应认识到加快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能否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具有提高经济国际竞争力及维护国际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另外,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也应注重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这要求我们应从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两个方面入手。从本质上来说,决定国服务贸易优势的根本性因素在于该国的人力资本状况。现代服务业属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服务业不仅能够吸纳大量闲散的剩余劳动力,创造经济效益,而且能够促使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从以上可以明显看出,人力资本和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我们只有抓住服务业国际化所提供的历史机遇,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必要的环境来推进人力基础设施的完善。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跨国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国际地位偏低。我们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的重组和优化,培育和组建一批中国式的跨国公司,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进而实现分享国际分工利益,带动和实现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主要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并且随着国际市场分工与协作趋势的加剧,国际竞争也主要在跨国公司之间展开。因而,一国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实际主要体现在该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的强弱上。通过营造环境,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节能型跨国公司经营,组建中国式的跨国公司,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及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大环境。通过营造环境,鼓励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实行跨国经营直至成立跨国公司,也可通过采取合资、兼并等多种形式开展资源开发、即时经济合作及贸易加工等跨国经营。
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竞争将日益激烈,由此而来的纠纷与矛盾也将随之增多。近年来,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一些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和法规,但面对国际环境的日益复杂化,有些法律和法规也越来越凸显出落后、缺乏时效性、可操作性差甚至欠缺等弊端。加快外贸法律的建设速度,加大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立法,强化现有贸易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应是当前当务之急。这些措施将会为我国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的环境,促使对外贸易健康稳定的发展。当然,在解决与纠纷过程中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关系的协调。如经济参与和推动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进而促进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完善。
科技是知识的内化。高素质人力资本是贸易发展的重要要素。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实际上是知识的竞争,而知识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以求得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根据资料显示,知识的扩展速度和影响领域已明显影响到国际贸易的速度和成败。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度及资金投入力度方面都不如发达国家,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应该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深思熟虑的关键性问题。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交易对象趋于高技术化等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巨大挑战与无限机遇,我国必须调整对外贸易战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贸易法律建设与国际经贸关系协调力度,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推行网络贸易,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对外经济良性循环,进而推动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3.崔士民知识经济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新变化研究[J]理论探讨,2008(4)
(1)“高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将成为有形商品贸易的主体。所谓的“高技术密集型产品”是指高技术高成分的产品。按国际上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利用高技术生产的产品,还是被高技术改造了的传统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要其高技术成分超过70%,都可称为高技术密集型产品。与传统的商品相比,利用高技术生产的产品属于“轻型”或“无重量”产品,它们类型多样、实用性强、操作使用方便、价格相对便宜,具有许多传统商品不可比拟的优点。在未来国际贸易的商品中,高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将越来越高,它们的贸易增长速度将大大超过其他商品。
(2)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将迅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贸易指以提供各类知识(技术)服务为主要标志的国际服务贸易。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信息产品与服务。知识经济时代将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与信息产品和服务联系在一起,对信息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因此,信息产品与服务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尤其是知识贸易的主要内容。二是知识。它以提供知识及知识产品为主要标志,知识产品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知识、管理知识等等。三是金融服务,包括国际银行结算等等。四是投资服务。提供将国际投资领域的通用知识与特定专业领域知识相结合的覆盖跨国投资全过程的各项服务。这些功能都以知识技术和信息为依托。根据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预测,未来5―10年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增长速度继续高于货物贸易,保持在10%左右。
(3)技术贸易特别是高技术贸易所占有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一方面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其本身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交换对象,使得包括技术专利(patent)、商标(trademark)和专有技术(know-how)为标的的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发展趋势是:第一,技术贸易特别是高技术贸易继续扩大。随着各个产业结构和发展战略调整的深化,发达国家将加快自身过剩技术、设备和资本的向外转移,以求产业结构的进一步高级化;发展中国家也将相应地加快吸收国家间的技术和设备的步伐,以求优化原先落后的产业结构。战后第三次世界性产业结构大调整已经拉开序幕,这将有力地推动和引发技术贸易向世界范围的渗透。第二,世界技术贸易市场竞争将愈演愈烈。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不再垄断世界技术市场。新兴工业国家、石油输出国以及俄罗斯及原东欧国家、中国等,他们既是重要的买方,又是实力渐强大的卖方,将成为美、日、欧技术贸易的重要伙伴,又是竞争对手。目前,正在形成和完善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和东亚经济圈安博电竞,对21世纪的世界技术贸易市场将产生巨大影响。第三,亚太地区将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重要市场。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除了彼此间的流动以外,将增加对亚洲“六小”和中国的流动性。由于亚太地区的技术贸易活动日趋活跃,亚洲“四小龙”为了使产业结构升级,将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入中国以及东盟等国。中国、南亚次大陆以及东盟诸国是人们公认的市场容量和开发潜力最大的未来国际市场。另外,东京、新加坡、悉尼等国际著名金融中心积累了巨额资本,这些都为区内技术贸易的扩大增加了可能性。
(4)在国际劳务市场上,高级人才、高素质的劳务人员的跨国流动将越来越成为主流。21世纪将成为“抢脑”世纪,对人才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
(1)由于EDI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广泛应用,贸易磋商发生在网络上,大大简化了贸易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贸易成本,增加了贸易机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十年,全球国际贸易将会有1/3通过网络贸易形式来完成。可以预言,网络贸易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必将大大推动全球贸易的迅速发展。
(2)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发生了变化,电子钞票将最终取代现金和信有卡,贸易双方在使用上实际是交换有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相关业务的银行后,有银行来替代交易双方结算,这样既可节省费用,又可以使结算更快速、安全。
(3)各种远程服务贸易将不断涌现。医生足不出户就可以为病人会诊,顾客可以在网上购物,职工在家也可办公,未来的学生可以通过信息高速公路等选修国外大学开设的课程,成为不出国的留学生。专家、学者在电脑上可以与国外同行们交流信息,探讨各类学术问题。总之,在知识经济时代,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将能从计算机网络上享受来自异国的各种服务。
(4)直接贸易将成为重要贸易方式。最典型的直接贸易是消费者可以直接从网上购买无重量的产品和服务,如新闻、软件、音乐、广告、音像娱乐节目、证券、银行及各种金融服务等。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商务洽谈,达成交易,因此,传统贸易中的中间商、业务将会减少,运输成本将会省掉,供货将会更快,这将进一步促进贸易的发展。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各国逐步降低或取消关税,各种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将明显减少,“自愿出口限制”等灰域措施亦将被限制使用,因此,今后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将更多地运用高技术标准的措施来外国商品的进口,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目前国际贸易中盛行的“绿色壁垒”正是某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借保护本国环境之机,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使其他国家的商品无法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比如,德国应用的工业标准达1158万种,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至102项,这些标准大都等同于国际标准。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因此,知识产权的转让理所当然成为未来的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尽管一些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都会对知识产权采取严格的保护政策与措施,但是,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最主要特征的高技术也可以更加有效地被用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工具。例如,高技术的复制与模仿,不仅速度快,而且能以假乱真。特别是随着因特网的普及,又会出现网络侵权等新形式的侵权行为。这意味着在未来的社会里,各国政府可能面对形形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来的国际贸易中将可能出现更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全面认识这种压力,采取积极的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知识资本在外贸中的作用,争取在未来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主动地位,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据统计,我国目前R&D只占GDP的0.15%而发达国家已占到GDP的2%―3%;全部科研成果只有20%转化为生产力,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30%左右,而美日等国高达60%―80%。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作用小于其他国家可以说是我国出口贸易难以转变其增长方式、出口商品结构难以改变的真正原因。为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外资,并把外资引向知识密集型的产业。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大量引进外资,并在数量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通过开放国内消费市场和提供优惠政策方式引进的外资的真实“知识含量”颇令人担忧。在1994―1997年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中,投向工业的比例高达65.4%,其中多集中于一般加工业或劳动密集型产业;投向房地产、公用事业的比例为24%;而对科研、技术和服务业的投资只占4.5%。因此,有必要探讨引资的政策,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外资的真实知识技术含量上,而不仅仅是投资的金额上。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快宏观投融资体制和微观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更多地依靠市场的力量加强对知识产业的投入。
我国对教育、培训的投入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仅为3.8%,低于世界水平15.5%,国民受教育的程度平均只有初中水平,大学生的入学率只有4%,低于发展中国家8%的平均水平。教育落后、人力资本素质低下,对经济乃至国际贸易产生严重的影响,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影响尤为显著。这种状况与知识经济对人口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是很不适应的,国际贸易作为一个涉及面广泛的行业,不仅要求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精通外语和电脑使用,以便在信息化、网络化的世界里掌握充分的信息,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一方面,政府要增加教育的投入,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投入,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满足高要求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外贸企业要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给职工提供多方面的培训,以适应知识的不断更新。
当国际上网络交易方式已开始取代传统的交易方式时,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只习惯于传统的订货会、展销会等面对面洽谈的方式,仍旧依靠电话、电报、传真的通信方式进行交易,既费时又费钱,不能对信息做出快速反应。网上“中国商品市场”虽然标志着中国贸易已向电子商务时代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毕竟还只是处在电子贸易的前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也仅仅是在网上展示自己的商品信息,还很少进入网上加密的虚拟贸易洽谈室进行谈判。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的宣传,使企业家和国民进一步破除旧观念提高对新贸易方式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紧迫感,把建立现代技术手段和知识营销方式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另一方面,要造就大批掌握现代技术手段和知识营销方式的人才,特别是尽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软件工程师、项目设计师、网络安全专家等。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法规,但从系统性方面来看,不少领域仍处于空白状态,仅靠行政手段和各部门法规来调整。另外,有些领域虽然有立法,但法律条文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例如,目前世界各国为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都在加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一些企业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中尚缺乏信用观念,如果严格的法制和技术监督保障体系不能及时跟上,网上交易就有可能出现更多的贸易纠纷。为保护新鲜权和消费者权益,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在建立和完善贸易立法体制时也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指导原则、立法精神、立法技巧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并依据国际标准废除和修改那些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妨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法律法规。
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成为时代的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时代的需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依然严重,各种各样的侵权盗版、假冒活动以及网络侵权屡禁不止,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大趋势很不协调。这将会导致更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面对这个严峻的形势,必须加强立法和执法,加大宣传力度,使个人和企业能够自觉地坚持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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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识贸易学的基本规律,贸易必然导致风险,知识产品的国际贸易必然导致基于特殊传播机制的知识溢出性风险。具体讲,导致各种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知识能够带来效益”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通俗的主流话语。全世界各种各样的教育机构无一不是为了传播知识而设立的思想接合中介,这些学校或研究机构为知识需求者和知识拥有者之间架起了沟通和联系的纽带,为人类知识的传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正如美国著名知识经济学家约翰汤姆斯所说,一种知识,如果不能给人的类存在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哪怕是带来潜在的物质性收益,那么这种知识的传播能力将会大打折扣。联系今天中国各级教育的经济导向性,我们也会明确感受到知识产品的经济驱动力。事实上,知识产品的跨国流动并不是政府和商人人为促动的,在较为严格的知识动力学意义上,知识产品的潜在或现实的利益本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经济原动力。那些冒着投资风险进行跨境交易的商人只是达成知识产品国际交易的后发助力而已,他们所获得的基于当期汇率所表现出的货币价值,只是隐含在知识产品中的劳动凝结在获得新的使用价值之后的利润让渡,也可以说是对知识产品特殊有用性进行全球转移的货币奖励。
自阶级社会和私有制度出现以来,人类始终面临三大选择:一是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政治制约性选择;二是为了维持生存所必然遇到的政治生活干扰性选择;三是治者以各种方式向社会传递的主导性存在价值选择。在上述选择的关键路口,政治治理者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来强化对被治理者的威权性存在。假定意识形态是一种知识产品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断定统领整个社会精神和思想走向的核心价值系统是促使知识产品国际流动的终极解释力。政治家经营国家的重要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基于权力的法定收益,在宏观国际关系学上,把一国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甚至意识形态推向他国才是政治产品国际化的最高境界。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美国在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打着“意识形态民主化”输出的口号,但美国在国外经营企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美国的全球政治战略服务。正如斯宾塞、李嘉图、威廉配第、凯恩斯和萨缪尔森的一致看法:几乎没有一种经济活动是可以脱离开政治权力的约束而自在发展的,即使是在古代社会也是如此。我们要杜绝“国际贸易泛政治化”的倾向,但我们更要看到国际贸易的政治风险。就知识产品跨境流动的权力驱动力来说,知识的政治价值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政治源动力。换一句话来说,正是无所不在的政治权力酿生了国际贸易诸多的摩擦和矛盾。
文化形式最初是高于政治和经济形态的,因为一种完全拘泥于生活的艺术是不可能带给观众艺术化视觉效果的。在全球知识产品频繁流动的今天,广播电影电视、杂志期刊出版、广告视觉传媒、数据电子电脑都以其特有的文化娱乐性滋生了各种潜在和实际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如果把这些产品的国际交易风险都归结为中间人(商人、政府或者民间组织),那是不科学的,因为无论是参与贸易的企业,还是政府许可证的管理,抑或是民间的中介机构都希望获得物质性的收益。这些参与者的行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形形的交易风险呢?事实上,知识的文化娱乐性是导致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文化驱动力。娱乐是文化的,但娱乐也是要走向国际化的。当一种知识产品不能带给人愉悦的心情和畅快淋漓的感性体验的时候,它就会被很快抛弃,更谈不上什么跨国交换了。
知识产品的国际贸易隐含着基于货币市场波动而引发的汇率风险、基于国家金融制度差异而引发的政策风险、基于信用资金偿还机制差异而引发的贷款风险、因各国契约理念不同而引发的合同风险、基于知识隐形贬值而引发的价格风险等问题。当然由于知识产品时空传播方式的差异性,使得知识产品国际贸易的风险呈现出许多独有的特征。
不论美元债务扩张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持有美元的国家和个人货币购买力的潜在损失,美元仍然是当今世界最为通行的国际结算方式。新西兰学者MichaelWang和Jackyang曾探讨过建立以弹性金本位为核心的二元货币体系的构想,指出这种货币制度是使储蓄存款长期保持原有购买力的重要保障,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基础性解决方案,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重大战略选择。但这种国际金融改革方案只是存在于理论探讨的阶段,并没有得到大多数英联邦国家的研究和支持,也就是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默认美元的结算方便功能,同时也认可了以美元为国际货币结算单位所产生的汇率风险。同股票、基金、期货、债券市场一样,国际货币市场的交易同样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和供需法则;同虚拟资本的交易法则一样,全球知识产品的交易同样受货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当许多人大量购入美元而兑换人民币的时候,伴随着美元贬值的不仅是持有美元国家购买力的下降,这一行为同样也提高了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并事实上给跨国知识产品贸易商以远期盈利的机会。比如,中日韩三国的电影市场就曾经因为汇率的波动给韩国公司和中国国际影视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世界各国都对他国的知识输入持谨慎和理性的态度。比如欧洲就对中国出版的人文社科类书籍征收较高的关税,美国对中国出版物的输入控制更是非常严格,除了有反倾销审查之外,还增加了意识形态审查和宗教审查。对于那些与美利坚基督信仰明显相悖的出版物一律排除在外,不准任何出版商以任何名义带进美国。事实上,中国自然科学成果输入美国国会图书馆并成为ISTP和EI检索的比例要远远高于社科类成果的检索比率。除去中美两国版权制度和版税扣除机制的不同之外,在知识产品的中美贸易方面,两国的政策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那些名为保护贸易自由的法律政策,实际上成为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国跨境交易的巨大壁垒,最终酿生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产品贸易风险。
知识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为了打开国际市场,往往在国内法的框架内通过股市、基金、期货、债券,甚至变相民间融资的形式获取大量资金,这些资金的偿还有的有明确期限,有的则是非法融资的。在民间高利贷和的支持下,各种影音公司和出版公司,尤其是那些微电影企业,在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知识生产的全部资金。但问题在于,如果这些知识产品没有获得实体企业的青睐,没有获得国际销售的利润,那么开发商和运营商以及中介公司都会面临巨大的偿贷压力;当这一贸易链条上的任何一家企业因道德或法律纠纷而“撂跤子”时,正零和博弈就会迅速变成“囚徒困境”。这时就会出现到处都是催债的经理人、而到处可见的都是没钱的老板或经理的艰难局面。由是,风险愈演愈烈。当然也会出现一些不能正视自己国家贸易地位和能力,盲目举债、到处申请外汇贷款的现象,这同样造成了一些债权国贷款无法偿还的风险。
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人都知道,国际贸易合同只是约束贸易双方的纸质文件,在跨国贸易中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单方面违约,追责的难度是非常巨大的。可以这样说,因一方单方面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偿还可能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合同的中外文表述往往存在着实质性条款的歧义性解释、合同的使用范围往往存在着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冲突,有些知识产品运营商又没有国际商务合作的经验,当进口商不能按期履约时,风险就会非常巨大。
在商品交换领域,价格的波动是供需关系的晴雨表。在国际贸易领域,商品价格的国内波动是极为正常的事情。就光盘、出版物、影视作品、文学读物等知识产品的跨境流动而言,价格的随行就市是极为普遍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当已经按照合同价格预期交割的知识产品因国内需求的增大而大幅涨价的时候,对于贸易商来说,是撕毁合同直接向国内卖出这些产品,还是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期交货呢?正常来说应该是按期交货,但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一再告诉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支配下,大多数商人都会倾向于毁掉合同赚取超额利润。这时市场伦理就会让位于功利哲学,巨大风险就会从天而降。
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外贸易不平衡问题正在逐渐加剧、知识产品贸易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盗版现象极为普遍、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的跨国抄袭现象愈演愈烈、各种文化产品国际合作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不当竞争此起彼伏。靠什么来约束知识产品市场的国际贸易呢?本研究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根据需求偏好理论,地域上相邻或相近国家的贸易依存度要高于空间上较远地区和国家的贸易依存度。作为亚洲面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知识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是东亚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就东亚来说,中国知识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是韩国,其次是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日本、澳门地区和朝鲜。据文化部和商业部的联合调查,从2000年到2014年底,中韩知识产品的贸易总额达到了1598.9亿美元,其中进口额达到1057.5亿美元,逆差趋势明显。就东南亚来说,中国知识产品输出的主要地区集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其中中新和中马贸易额占到了贸易总额的79%,表明中国的知识产品在东南亚地区已经形成了广泛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缅甸、印度、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尼泊尔与中国有着良好的地缘合作关系,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知识产品贸易额很小。近年来,伴随着远洋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全球通信技术的发展,中国和美国、欧洲、南美洲、非洲的知识产品双边贸易在逐渐扩大,据中国广播电视出版总局的统计数据,近10年来中美之间的知识产品贸易额已经达到1200.98亿美元,中国和欧盟之间已经达到621.56美元,中国和南美洲的知识产品贸易额达到了37亿美元,中非知识产品贸易额达到了98亿美元。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中国今后应继续加大与地缘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品贸易,要依据准确的贸易数据制定合理的出口战略和进口措施。要根据欧洲国家偏好中国物美价廉文化产品的需求事实,制定中国知识产品出口欧洲的详细计划;要把中国的陶瓷制品、丝绸制品、柳编制品、服装产品、小饰品添加上强烈的文化信息,把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和和谐大同思想输出国外,使知识产品供应商能够在赚取国际分工效益的同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对于某些携带考古信息的古董和文物,我们也要本着协商的原则,尽量回购流失到国外的珍贵宝物;对于非法走私文物的现象和行为要大力查处、毫不手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细致缜密的事前调研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决策的重要前提,这方面经验是丰富的,教训也是极为深刻的。
2.认真研究贸易国的政治、经济及法治状况,牢牢把握贸易国的政策特征和价值偏好。
作为全球经济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地区,中国的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却拥有极为广阔的需求市场,并吸引了大批的国际资本涌入中国出版业、广告业乃至各种文体娱乐行业。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空间很大。作为中国知识产品贸易的主要输出国,美国、韩国、日本、菲律宾等国的政治运作特点、经济发展走向、政策偏好性和价值评估体系都是各国知识产品贸易商必须密切关注的重要信息。一般来讲,如果一个国家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或消极财政政策时,这将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反之,则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对于知识产品贸易商来说,只有认真研究了贸易伙伴国的政策变化动态并随时关注国际社会的风吹草动,才有可能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获取客观的比较收益,否则,巨大的贸易风险将不期而至。就欧洲和美国来说,中国的电影电视产业要想打入这些国家的主流音像市场是很难的,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商人经济实力有限,更是由于这些国家对中国意识形态和政治信仰的质疑和困惑。由此,中国在输出知识产品的时候要尽量寻找那些极富传统感染力的文化产品,避开那些带有单一政治教化色彩的知识产品;中国输入到欧洲和美洲的知识产品要尽量体现出对那些国家制度和宗教的尊重,避免因为意识形态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非洲国家来说,我们的核心目的是输出出版业和传媒业的文化产品,把古老的东方儒学文化传播到遥远的非洲部族。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文章重点探讨国家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并由此提出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
据《科技日报》刊载,当代国际贸易的10大趋势之一是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现实。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作为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国家贸易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在国际上将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为同一重要的位置。知识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面临着新的挑战,当代国际贸易中技术因素迅速增长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互动关系更加紧密与复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全球性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或协议,欧洲联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美国和中国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继制定和不断发生效力,将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推向更加密不可分的程度。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贸易中的主力军,中国政府积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寻求突破和完善,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制度,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家贸易的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党的报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是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有力保护和支撑,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其核心竞争力。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也会大大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据统计,我国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这一情况充分表明,我国企业对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薄弱,许多企业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的“非知识产权”的状态。而在国家贸易中,包括事宜,都需要有知识产权意识来促进,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必然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已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建立了比较全面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然而,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上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散、冲突和缺乏统一性的问题;立法上存在滞后现象。近年来随着知识和信息量的增加及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原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条例已不能涵盖这些范围,出现法律的真空地带。
作为WTO成员,我国业进行国际贸易时应该注意WTO、TRIPS对我国知识产权的规定,同时对主要贸易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也应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规定、立法趋势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陷阱,当然,我们在认真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员国应有的权利,保护我国的产业和市场。首先,我国企业要转变观念来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案。同时,中国企业界应完善商会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以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力量的帮助和支持。此外,要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2010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指出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加快脚步融入全球经济,很大一部分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现阶段我国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危机问题已经显露出来,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全球化进程的步伐。所以,面临竞争激烈的国际贸易以及知识产权的更深层次的壁垒前,我国要不断深入探究,为自主开发知识产权创建良好氛围,更为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做好前期铺垫。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国真正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制建设起始于1980年左右。现阶段,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有三个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法律,部门规章以及行政法规。并且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其系统的发展已经获得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认同。我国并没有满足现状,仍然在积极的研究并且制定新的法律与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以跟上国际贸易飞速发展的脚步。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并没有闭门造车,而是自1980年左右开始,就不断的参与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以及相关协定、条约。这些组织的加入,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与壮大,更有利于我国积极探究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防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出现知识产权问题。
扩大宣传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目前,我国政府不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盗版侵权事件,并且在国民间不断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的宣讲来提升公民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并对一些违法侵权盗版案件进行了媒体的曝光,通过舆论、新闻媒介的手段起到威慑作用,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深入研讨。不定期举办一些公开研讨会,通过研讨会这种方式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宣传,尤其在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中要从教育的角度展开工作,并且要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成体系,加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还需看执法情况,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主要靠政府用行政手段来施行。在我国,政府执法还需要不断完善其体系。要根据相关的专利法规,在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设置专利监管部门。通过专业的监管,提升公民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防止违规事情的发生。我国政府还需要设置监管部门来高效实施著作权法规,以国家版权局为例,下属各省市地方也要设置相应的版权监管部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迈上新的台阶,从单一的行政保护已经转变成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人民法院作为最终执行法律法规的场所也增强了执法的力度。面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象,企业也逐步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保护能力以及防范意识。
首先,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建立起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及法规,但是大部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处在意识淡薄的层面上,并不能及时的把企业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尤其是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知识产权意识严重不足,不注重研究成果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这就导致我国的许多研究成果不能在其他国家以及地区受到法律上的保护安博电竞,只能眼看一些有名的国有品牌在国外被恶意注册,抢占了资源丰厚的国际市场。另外,我国的一些企业即使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时候,并不能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导致失去国际市场。
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及专业人才。我国正在不断缩小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各种保护行业协会,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有组织有体系。但是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并不顺畅,信息并不能及时反馈,很多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解决程序以及解决方式,我国已经显露在国际贸易中专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稀缺的问题。国内现阶段没有专业的培训课程以及专业的师资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及普及。同时,我国在法律与技术上兼得的专业司法人才也较为缺乏。专利保护结构并不合理,我国专业申请流程分为三个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在这三个类别中,最重要的是发明,但是在目前的专利申请状况中,外观设计新型确是所占比例较高的一方面。而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中,比例较高的更多的是发明创造。这明显看出技术含量在专利申请中的重要性。只要能拥有技术,其他的外观设计将不再是问题。
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研发投入还是相对缺乏。我国对于新技术的掌握能力由于经费开支偏低,不能将企业引领出落后的困境,这就限制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发展速度,在技术层面上的贸易主要依赖于进口,制约了我国的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中缺乏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相符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并没有反垄断的法律,只侧重反不正当竞争法,这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就会产生很多问题,我国的立法体系要测中国标准体系的建立,要通过法律法规的设定来防止滥用专利的情况,对专利权的垄断情况也要加以调整。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的差距。
逐渐转变观念积极应对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为国际贸易组织的成员,我国要不断加强对国际贸易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学习,要通过法律法律的透彻了解,避免在国际贸易中陷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
加速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只有重视专业知识的运用,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专业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更是企业发展的源泉。要让企业建立并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保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对的问题。
在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上要不断加大,要通过人才的培养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深化人才的学习与交流,选派一些优秀人员到发达国家高校去学习有关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问题。并且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与公众保持知识产权的保护信念。
综上所述,我国是知识产权数量大国,要想在开放中取得竞争的胜利,必须要通过知识产权的维权来让国家得以更长远的发展,从政策制定的倾斜上,资金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扶持上,不断完善立法以及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发达国家进行交流与借鉴等等,这有这有做才能够让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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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WTO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参加了—系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公约。根据这些国际公约,专利、商标、著作权、未公开信息、地理标记、布图设计等等都应受法律保护。中国为此专门制订厂相关国内法以保护这些知识产权。因此,凡是在国际贸易中将外国产品或者技术引入到中国的,必须遵守中国国内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在专利方面,凡技术引进或产品进口项目中涉及在中国已经中请专利的技术均需得到中国专利权入的许可。这里的所谓中国专利权人是指在中国享有专利权的人,此人并不一定就是中同人,因为外国人也可以在中国获得专利。
在版权贸易中,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我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该公约成员国已有100多个。根据伯尔尼公约,所有成员国国民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我国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在中国翻译、出版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外国作品,则必须经著作权人同意方可出版、发行。我国已有不少机构因为未经许可使用了外国人的作品而在国内被判侵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在技术引进过程中,也可能会涉及著作权的问题。
进口贸易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知识产权的问题。比如,许多技术引进协议中都同时涉及商标的使用许可。最常见的就是合资企业如何使用其母公司商标的问题。另外,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在我国都有专门法律保护,在贸易中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关注。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无论是产品制造商,还是纯粹的贸易公司,都应当对产品销往的市场所在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作初步调研。尤其是自己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中的知识产权状况则需作仔细的调查和分析。出口企业应当保证自己的产品在市场所在国不是侵权产品。
需要特别强调的—点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致使我国的企业常常忽视知识产权的问题。同样的技术或者产品,在我国可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了,但未必在他国也进入公有领域。比如,十余年前,我国的电视机生产厂商将自己生产的彩电销往美国,结果在美国海关被扣押,引出巨额赔偿。尽管该产品相关技术未在中国申请专利,致使在中国境内可以随意使用,但权利人在美国却申请了专利,并仍处于保护期之内。因此,产品出口之前应当仔细研究市场国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这其中既包括了解、分析市场所在国的专利技术状况,还包括其他知识产权,如商标、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当然,在被别人指控侵权后如何应对也需要企业厂解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以积极的方式应对,而不是消极的躲避,这是企业应对采取的态度。许多情况下,权利人的看法往往带有主观片面性,只要被控侵权一方能据理力争,也未必没有胜算。在美国思科公司和华为公司的诉讼案件里,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达—点。
其实,不侵犯他人权利只是问题的—个方面。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当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权利,这对出口企业来讲就显得格外重要。如何利用市场所在国的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我国企业普遍忽视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若干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不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在贸易中吃亏的案例。我国发明的折叠剪刀由于没有在日本申请专利,致使日本商人在日本申请了专利而将我国产品逐出日本市场。我国的“同仁堂”、“大宝”等商标在日本及东南业等国家被当地商人抢先注册,导致正牌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市场。这些案例说明我国企业在进入国际贸易市场之前,没有作认真的准备,有的企业根本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类似的,一些国内生产工芝品企业为了让外国商人订购自己的独特产品,主动地领着外国人参观自己的生产线,殊不知在参观者中混杂着工业间谍。在参观结束后不久,外国厂商也生产出同样的产品,从而使自己丧失了独家掌握的绝技,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全球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剧,许多国家加入了世贸组织,使得各国之间的贸易也来越紧密,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的侧重点开始转移,由以前的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以此来抑制别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各国保护自己本国经济的有力武器。在当今,一个企业想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创新者的肯定,是对人类知识文明的肯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有力促进当前科技的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使我国企业在同其他国家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但当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的并不是很好,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很多人没有知识产权的意识,导致很多国内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败下阵来,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在国际竞争中,为加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们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意识,防范别国别有用心的利用知识产权纠纷来打击我国经济,以此来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因此,我国应积极学习西方国家在此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建立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知识产权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重大作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及文学艺术等领域,主要通过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并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它的确立需要法定程序认可,知识产权一旦被确认,它的主体就享有该知识产权的占有和支配权,在没有得到本人的允许时,擅自使用该产权是不合法的,是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侵权行为,擅自使用者需付一定的法律责任。在国际贸易中,专利的享有者有权制止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制造和销售产品,而且享有排斥第三方向授权国进口该专利产品的权利。因此,专利保护政策已经与各国的进出口贸易联系起来,并逐渐发展成为各国贸易中的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是一种合理的垄断权,它垄断着知识和技术,并受到法律的保护,适度的垄断有利于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并对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有很大作用。但知识产权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很可能被滥用,从而出现有的国家在进出口贸易中受到限制。
首先,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依赖于较多的知识产权。国家的进出口贸易一定程度上依托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可以保护该国的进出口商品的独特性,使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得以展现,进而提高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一定程度上可促进国际间相互的竞争,促使各国发动脑筋,创造出更加好的产品,进而增强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另外,知识产权可扩大贸易范围。一方面可扩大市场,另一方面使全球经济联系愈加紧密。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占有独特的优势地位,在一定时间内抑制其他企业对自身企业产品的模仿,从而促进该企业的发展和扩张,如今,许多发达国家就是把工厂建在发展中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将核心技术在本国开发,利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垄断贸易,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提高自身的科学技术水平。
自中国融入世界一体化的进程,我国加紧步伐追赶别国经济,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也做了很多,现在的中国,知识产权数量很多,但我们并没有跻身于知识产权强国的行列,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很大劣势,我们只有真正重视知识产权,才有可能与其他国家竞争,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中华民族的延续和发展,需要靠创新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重视知识产权,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重视知识产权的氛围,为企业建造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障体制,以法律手段来确保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个人的创造力,激发社会的积极性,从而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保证我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处于有利地位。其次,国家在知识产权开发方面,应该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在知识产权的开发过程中,一些中小型的企业或个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因此,国家可通过优惠贷款、基金等方式为这些企业和个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并可发动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投资。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外,应鼓励企业对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我国之所以没有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国内的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意识,因此,企业应重视技术创新,认识到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加大对此方面的投入。
在全球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与其他国家难免会有竞争和摩擦,要保证我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这一方面,我们必须熟知规则,对待主要贸易国家,中国的企业应该熟习他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了解其主要法律规定,以此来避免损失。首先,我们要转变观念应对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以往的企业,由于害怕卷入官司影响自身经济发展,往往以消极态度应对,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任人宰割,是我国在很多知识产权纠纷上蒙羞。因此企业应该改变心态,积极应对知识产权问题,充分利用商会,争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企业联盟,以此来寻求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其次,重视人才并加强对人才的管理。科学技术的创新离不开人才,要想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必须重视知识,重视人才。人的潜力是无穷的,现在,企业间和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越多,发展的机会越大,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竞争力越强。近年来,不断出现我国企业人才流失的现象,一些国家已经加快了人才掠夺的步伐,如果我们还不重视人才,不仅是企业,国家的前景也令人担忧。因此,建立健全人才制度,对人才进行一定的奖励,不断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迫在眉睫。另外,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也需要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为适应当前国际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我们需要在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或相关学科,以适应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大环境,我们也需要加大对企业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专业队伍,以应对国际中的知识产权的纠纷。
在全球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国家的经济发展不能限制于只和少数国家进行经济来往,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必不可少。我国应大力开拓新的出口市场,改变经济贸易出口过分依赖个别国家的情况,否则一旦政治或军事摩擦或贸易纠纷,我们将会失去整个出口市场,经济将会遭到很大打击。此外,我们还可以学习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安博电竞,在经济往来的国家建立机构,扩大营销的范围。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知识的力量越发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各国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建国以来,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距离,为了不断缩小距离,我们应当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所谓的知识产权是指特定的知识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指出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所取得的科学技术以及其他知识领域成就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自身。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在法律范畴内已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民事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保障和激励公民利用自身的特长来进行创新,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国家鼓励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涵也扩展到了智力成果方面,这是因为近年来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的含义也发生了变化。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自身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虽然人们可以利用智力去创造一些有形的成果,但是由于智力自身是无形的,所以知识产权也被界定为无形产权。
知识产权的开发商享有“特定”的知识产权,从范围上来说是固定的,在一定时间内,产权所有人享有对该知识专利的独占权或专有权,在该时间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自。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权利人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二是权利人一般有权拒绝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知识产权。
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的区域性保护也越来越被重视。知识产权的区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使用要局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这个区域,将被视为侵权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是强调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分配,注重保护权利所有人的利益,鼓励广大人民从事知识创造劳动力的能力。知识产权具有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属性,知识成果的传播和应用不仅会给创作主体带来利益和报酬,同时也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产生巨大的社会价值。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近几年国际全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非常必要。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随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断发生,企业需要意识到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方向的实力和重要性。据统计,在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有成百上千种,但每年申请的专利数却较低,企业更加重视的是对有形资产的保护,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这导致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知识产权被“抢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许多当事人,同时也涉及到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具有很大的复杂性。
如果在一个企业没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部门,那么可以说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企业如果涉及知识产权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由于自身没有该方面的专业人才,其处境往往是非常被动的,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来聘请外部人员回应。企业在专业性较强的专利申请或者是商标注册、产权谈判以及分析工作等方面的人才缺乏,是企业的长远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目前,很多跨国公司试图在其垄断范围内实现用非法方式限制知识产权。在非法垄断滥用知识产权的观点,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反垄断法加以限制,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合理的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企业可能遭遇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的困境中。
要加强知识产权登记的意识安博电竞,作为一种无形财产的权利,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合法化途径一般是注册和申请专利。但我国许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一些有影响力的商标被国外公司注册,导致相关企业被限制进入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中国企业不仅要遵守其他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而且要善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知识产权意识缺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为数不少,重要的是,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往往是长期性和高成本的,因此,相关的诉讼通常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束,很少有法院判决。自有知识产权的指控的同一技术领域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交叉许可模式以及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能够少支付巨额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在完善并且确保应用程序核心技术专利的同时,通过非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发挥自身专利竞争优势,增加谈判筹码。
自20世纪末,欧美国家、日本以及其他很多国家开始着手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从而不断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为了赶上那些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优势的国家,中国应该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要不断地树立全球战略意识,通过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改革策略,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化到企业内部,使企业不但成为投资的主体,而且也要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行者。二是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大对相关产品和专利的研发投入,以适应市场竞争以及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的核心问题是要不断地把自己是产品和专利延伸到上游产业中去,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工业加工和制造业更大的比较优势,逐步改变现在的“中国加工厂”论。三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有相关的人才,必须重视并不断培养相关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