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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范文精选安博电竞发布日期:2024-03-27 07:27:12 浏览次数:

  安博电竞所谓的国际贸易就是指的是全球各个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商品交易或者劳务等方面的交换活动,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其实就是一种全球各国商品或劳务交换的一种形式,因此其也被称为是世界贸易。简单来说,国际贸易还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范畴,其性质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各国的环境和政策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其就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受到不同国际政策、文化、语言、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国家贸易的复杂度更高,涉及的内容更复杂多变;其次国际贸易企业通常都为大型企业,无论是交易的数量还是金额都极大,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更大;再者国际贸易很容易受到交易双方国家关系的影响;最后是国际贸易涉及到的很多其他行业,如运输、银行、保险、海关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展会营销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营销方式,能够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壮大。据以往法国关于展会机构的统计数据来看,参展商在展会上合理范围内的投入上多增加1法郎的成本,那么就平均能够给参展商多带来35~40法郎的合同,可见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中起到的促销作用极大,因此作为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每年在全球范围中举办的国际展会越来越多。

  从本质上来讲,国际展会就是一种国际贸易形式,根据国际世贸组织定义来看,国际贸易机构除了需要提供商品进出口以及商业存在必须的服务安博电竞,还需要在境内为境外的服务接受者提供服务,而国际展会的举办不仅仅带动了商品及商品相关的物资、信息、人员的流动,同时也带动了服务流动,这些服务就是国际贸易组织对国际贸易定义中提到的国际贸易服务内容。

  举办国际展会,扩大了国际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的途径,促进了贸易渠道建设,扩大了商品生产规模,这必将促进国际贸易的量,而根据当前的国际贸易形式,各国家的分工逐渐明朗,各国的资源配置也具有独特的分工标志,通过国际展会这种形式将资源进行重组组合,进一步的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形成各国良好发展的局面,因此国际展会对于国际贸易来说至关重要。

  国际展会对国际贸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给国际展会的举办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随着国际贸易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安博电竞,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项目越来越多,以往很多没有的产业也纷纷进入到国际贸易行列中,越来越多的国际展会也因此而广泛的开展。

  国际展会在国际贸易中典型的功能是聚集功能,其能够有效的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正因为其能够有效的聚集流量,在国际展会上就能够有效的对国际贸易所以的生产项目的要素进行重新组合配置,从而实现全球资源共享和优化,聚聚的效应直接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国际贸易量,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

  国际展会的举办带动了生产要素流动,将国际上的生产要素汇集到国际展会上,再进行生产各要素资源重组,其作用越来越明显,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和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生产优势要素,将国际最优势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是推动一个企业和一个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组合的新的生产要素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都更高,直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际展会具有扩大国际贸易的功能,这一点显然毋容置疑,国际展会除了具备上述的典型功能外,还能够对企业的品牌进行广泛的推广,通过国际展会能够将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传递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这无疑能够提高企业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而参展的企业得到良好的发展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上其交易的量更大,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也将会增大,这无疑是扩大了未来国际贸易的贸易量,增加国际贸易的规模。

  碳交易机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碳资产本来不属于商品,它也不具备突出的开发价值。但是发达国家不断优化能源的结构,最大效率的利用能源并且不断的开发和使用大量新颖的能源技术,这样导致该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难度增大,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对于能源的使用效率低下,减排空间充裕,成本不高,从而形成了相同排放量在不同国家存在着不一样的成本,进而形成价格差异。在这种背景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可以满足发达国家气体排放的需求,由此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国际贸易组织规定的《京都议定书》中则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ET(排放交易)和JI(联合履约)三种碳交易机制。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是由霸权国家提供。这种情况下霸权国家提供的国际规则会以维护本国利益和获取额外利益为主要目的,国际贸易关系中的一些弱小国家的利益则很大程度上不被霸权国家重视。第二种是由发达国家相互合作制定。发达国家之间通过相互合作的模式,对于规则制定产生的成本共同吸收并且同时受益。第三种则是由国际组织制定。

  国际贸易规则制订和变化的特征决定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塑,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低碳经济下,一批新颖的贸易壁垒诸如“碳关税”、“碳标签”等都将随之诞生,发达国家将会把通过把国际贸易和低碳相关联作为收货利益的一种途径。世界范围内的欧盟国家和美国都已经开始实施这种手段,将碳排放制度与贸易活动相结合,建立了“碳关税”等法律法规。通过对碳减排能力较弱国家出口到本国的货品征收“碳关税”,这样可以达到维护本国或者本地区行业国际竞争力的目的。“碳关税”法律法规的建立是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要对象的,即那些未和发达国家使用一样的碳减排制度的贸易合作伙伴。以美国为例,美国能源相关部门就有对外发出声明,对于那些不注重碳排放量计量的国家将收取“碳关税”,这种以碳减排为原有构建新贸易壁垒的思维理念非常巧妙,它一方面树立起保护环境的道德旗帜安博电竞,另一方面有效的达到了保护地方产业的目的。如果“碳关税”政策最终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实施,则全球碳减排权贸易将会迎来新的爆炸性的局面。“碳标签”则是由英国领先推出的新贸易壁垒。它是指通过产品标签的形式将产品从生产到回收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显示出来,这样可以让消费者清晰的看到产品的碳排放信息。现阶段,包括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在内的多个国家都已经逐步在推广碳标签。一些国际大型连锁超市包括沃尔玛等也对它们的供应商提出要求实施碳标签。碳标签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出口产品,在未来将会逐步扩展到国际贸易范围中。但是对于碳标签的制定和标准应当雨来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际贸易组织进行统一商定,而不能是有单个国家制定的单边贸易措施。

  低碳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诸如美国和其他欧盟国家会将低碳经济作为幌子,缩小自由贸易市场的供给能力,违背国际贸易的非歧视原则和无条件互惠原则。霸权稳定论提出的理念中指出霸权国如果能够通过遵守基本规则对各国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制约,这样不但可以废弃现有的规则或者反对采用本国不支持的规则,而且还可以在新规则的制定中成为主导性的角色。而如果霸权国在霸权体系中能够获得的边际利益出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他们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权利就会弱化,进而影响国际体系的稳固,甚至霸权体系出现坍塌。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体系出现不平衡且新兴国家发出挑战是霸权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霸权国家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政策的调整使得国际体系恢复到平衡状态,具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述。首先是挖掘成本增加的原因并消除,诸如采取措施对新兴的挑战国进行经济或政治削弱甚至摧毁。其次是少承担国际义务,这也是美国政府现阶段采取的重要手段,其涉及到低碳经济的相关制度就包括绿色条款、社会条款、排放标准条款等。再次霸权国将不稳固的霸权体系作为资源来拯救衰落中的霸权。以美国为例子,自从世界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美国愈发不加掩饰的以“接受美国的规则”作为救援或者救济其他国家的条件,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逐渐演变成维护本国利益,削弱其他国家实力,实现本国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低碳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将会不断提高将环境与贸易相结合的速度,环境问题也会逐步主导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GATT是国际贸易的全球管理和协调组织,它在初始时期对环境保护对贸易的影响程度一直保持警惕的态度。而随着时间的进展,和环境相关的贸易纠纷事件数量呈上升的趋势,GATT所持有的观点也随之发生改变。自从20世纪世贸组织成立后,环境和稀缺资源保护就被正式定位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为了能够同时实现保护环境和满足各个发展水平国家的需求,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就此成立。发达国家对于现存的WTO的规则均持有保留态度,他们认为该规则没有明确的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目的的措施,该规则需要再一次的修订,或者至少要以环境保护为视角进行重新解释。例如,世界贸易组织中设立的有关碳排放与控制贸易的制度《2007年美国气候安全法案》中则对于单边贸易采取了限制措施,对于进口涉及到的产品时需要承担国际碳储备配额等,但是该法案又列出了三种特殊的情况可以免承担这些配额,包括和美国实施相似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的出口国家;出口国经联合国的认证属于最不发达国家;出口国在法案特殊清单中。很显然,这种例外政策没有完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给其他国家带来了利益上的损害。

  低碳经济的显要特点即是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发展低碳经济势必对于国际贸易的格局产生影响,具体我们将从以下两方面分析。首先是商品贸易格局的调整。传统能源,包括化石能源、其他资源等将逐步下调他们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相应的,新能源、材料占得比例则会呈上升趋势。生产以及消费过程中能耗高、排放量高、污染严重的商品在国际贸易中占的比例会呈下降趋势,反之低碳商品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其次是地区贸易格局的调整。发达国家基本已经实现了从高碳经济转型为低碳经济,由于他们对于低碳技术和商品的掌控,决定了他们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将处于优势地位,而其他仍发展高碳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则必然的处于劣势地位。这种情况下,处于劣势地位的国家很大程度上将面临着接受被动减排义务的困境,导致高碳商品受到极大的制约。新兴国家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发展低碳经济将会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

  由于中国的劳动成本较低,发达国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保护本国的环境等将初级产品制造厂址都选在中国区域,并且大量的初级工业产品和原材料也都选择从中国进口,这样就导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全球范围内都属于前几位。根据多方的数据统计,中国碳排放量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其受到的国际碳减排压力也逐渐增强。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中国在世贸组织的地位也不断的提高,贸易顺差呈持续扩大趋势。此外,在全球产业的区域划分中,中国成为各个国家产业耗能较高、排放技术强和各类污染的避风港。因此低碳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塑会给中国带来更艰巨的挑战,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中国外贸出口陷入困境随着国际贸易规则的重塑,发达国家不断违背WTO规则,削弱中国的出口产业,给中国的外贸出口再次带来困境。《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对于美国减少碳排放的标准进行了定义并列出了详细的减排措施。依照此法案,美国有可能通过恶性边境税的调整干扰中美正常国际贸易。一旦美国采用这种方案,其他欧盟国家一定会跟随其后,这样非常不利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维护。

  (二)中国会陷入更加激烈的贸易规则话语权争夺之战发展低碳经济从根本上来讲就是掀起了全球范围内争夺能源技术等支配权的战争。现阶段,对于低碳经济进行全力支持的国家几乎全部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能源使用技术位于世界前列,对于能源的依赖性也不断弱化,同时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方面都对它们形成威胁。以欧盟国家和美国为例,它们之所以支持低碳经济,主要目的是想要弱化本国对于世界煤炭、石油大国的依赖性,而将重心放在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通过这种举措可以有效的弱化这些能源大国对于本国的制约能力,从而影响这些国家在世界贸易规则中的话语权。从该角度进行观察,低碳经济将会成为世界各国国家之间进行博弈的有效手段,这对于世界的利益格局将带来不小的影响。

  所谓国际贸易摩擦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人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竞争日渐激烈,当然就会产生摩擦。因此,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我国几乎所有的出口产品都遭遇过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ierstoTrade,TBT),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由于这类壁垒大量地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如2009年,可以说是玩具壁垒提升最为频繁的一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出口国纷纷修改或推出新的玩具检测法规指令,使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风险不断加大。加拿大以往是我国第五大玩具出口国,但随着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加,我国对之出口的玩具数量也在急速下滑。自2009年8月起,加拿大已降至我国主要玩具出口国第六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质上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不断制定和修改各种标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

  首先,企业应适时地了解各国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从原有的出口增长过多依靠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的局面,转变为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其次,企业在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方面,应积极“走出去”,规避和转移冲突。

  从战后日本产业国际化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对外投资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我国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加大“走出去”的力度:1999年,海尔决定在美国建厂,为此,海尔成为中国制造业中第一个在美国建厂的企业;浙江万向集团先后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和UAI公司,利用本土品牌和渠道成功地获取美国市场;上海广电集团和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组建合资销售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进自己的SVA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功的案例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走出去”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巩固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道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前途还是光明的。美国人有句俗语:“推到水里的人,能很快学会游泳。”跨国之旅总是深一脚,浅一脚,最后才能稳住。我们只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步适应、不断发展、谋求共赢,相信最后终究能取得可喜的成果。

  2007年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作出公告,宣布中方企业不构成侵权,结束了337电池调查案历时四年的重审。本次337电池调查应诉案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得到了全国电池行业的积极配合,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企业取得应诉工作的阶段性胜利。我们应对贸易摩擦的经验表明,政府应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对话机制加强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作为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以及自主对外沟通功能的行业协会,在获取信息、提供外贸咨询和协助政府和企业开拓并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缓解对外贸易摩擦等方面,应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的作用。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

  我国部分企业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出口企业欠缺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不能做到根据国外不同市场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竞争手段及营销谋略。因此,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的预警机制非常关键。它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安博电竞,国际贸易理论可追溯到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重商主义学说。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二十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资源配置”或“资源禀赋”的贸易学说。在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规模报酬仍然不变。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在赫克歇尔—俄林体系中徘徊多年的国际贸易理论又活跃起来,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来研究贸易的原因和结果,研究新的贸易结构与贸易政策,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学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学说已逐渐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编入教科书,另外部分仍在继续讨论之中,仍是贸易的前沿论题,本文将简要地介绍这些贸易理论的新发展并阐述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意义。

  为贸易原因提出新解释的主要是从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主要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这一理论以企业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和世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解释战后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的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1)a]的发展是建立在两个与以往理论不同的假设上:(1)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2)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

  具体讲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市场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下跌而增加。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企业所面向的只是国内的需求。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企业不能生产太多,从而使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不得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国内需求加上国外需求,企业生产就可以增加。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反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能力。

  由于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囊括一行业的全部产品,从而使国际分工和贸易成为必然。但具体哪一国集中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竞争)产生,也可以协议分工。但这种发达国家之间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基础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技术不同或资源配置不同所产生的比较优势。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关系来进行。在经济学文献中,虽然已有许多理论阐述了技术在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讨论技术对贸易的影响,也分析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技术变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结合起来研究,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前沿课题。

  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新发展的背景也与战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有关。在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理论说明了当前“北北贸易”和同类产品之间贸易的原因之后,人们自然就会进一步探讨。为什么会有规模经济?产业的规模经济和国际分工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说技术的差异与发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术又是怎样产生、发展、传递的?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学者们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中,关于国际贸易、技术变动与经济增长的文章很多。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着李嘉图的模型,仍把技术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但从动态角度分析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各国福利水平的影响,另一部分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研究技术怎样影响贸易和增长,同时把技术发展作为科研、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种结果,研究技术变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相互间的关系。

  除了“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贸易学说外,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上的差异亦被用来说明发达工业国家之间和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马库森和斯文森(MakusenandSvenson,1985)在他们的研究中假设两国的资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产品生产需用两种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规模经济。但如果两国在生产技术上有某种细微的差别,劳动生产率就会略有不同。在两国的贸易中,各国都会出口其要素生产率相对高的产品。

  戴维斯(Davis)在他1994年的研究中也假设两个国家两种产业。其中第一种产业只生产一种产品,而第二种产业生产两种不可完全替代的产品。假设其中一国在第二种产业的生产中与国外略有技术上的不同,在其中一种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比别国略胜一筹。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要素价格的相等会使该国生产和出口这种产品,而别国则会生产出口另一种产品。

  马库森、斯文森和戴维斯的研究说明,即使在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技术上的差异亦可引起同行业产品之间(intra—industry)的贸易。

  克鲁格曼1986年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影响。在他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类国家:技术较先进的国家(发达国家)和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产品亦分为两类:技术密集型产品与非技术密集型产品。这些假设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有些相似,它的发展在于:假如技术变动了(而不管为什么会变动),会对各国的贸易模式和福利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这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发达国家,则结果是没有坏处。第一,对发达国家来讲,它技术更高了,产品更先进了,由于本来就在技术上领先,更新的技术的产生并不面临什么竞争,也不威胁别国,别国也威胁不了它,所以技术进步对它有好处。第二,对落后国家也没坏处,因为技术差距拉大了,给后进国家更大的空间来发展和赶超。所以技术进步发生在先进国家对这两类国家均有利。对先进国家唯一的不利之处是对一些本来就有技术优势的产品,技术进步和生产出口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有可能变得不利。

  假如技术进步发生在后进国家呢?克鲁格曼认为结果是缩小了两类国家之间的差距,对原来先进国家是一种竞争,对他们不利。后进国家会因为自己有能力生产这类产品而减少进口,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使该类产品价格的下降,对先进国不利,二是如果这种产品需要密集使用后进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那么对后进国来说也不利。

  贸易理论的另外一方面发展是将技术视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研究技术变动的原因,也研究技术的进步作为生产和贸易的结果对贸易模式与社会福利的影响。技术变动有两种源泉,一种是被动的,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出来的,而是从看中、干中学会的,是通过经济行为学来的,这叫“干中学”(learningby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另外一种是主动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innovation)。技术革新一般是研究和发展(ResearchandDevelopment,简称R&D)的结果。

  所谓技术变动或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在许多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只是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这种学习过程有时并非是最初的目的,而是在从事生产或其他经济行为时自然产生的副产品。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被称为技术“外溢”(Spillovers)。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技术外溢,又可分国际、国内、行业间和行业内几种不同情况。

  国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如通过贸易)的途径传播到了别的国家,从而使别国的生产者也逐渐掌握了这些技术。

  为了说明技术在国际间的外溢,我们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各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X和Y。在两国没有贸易时,各国的生产是由本国的生产技术和资源配置决定的,A国有生产X的比较优势,B国则有生产Y的比较优势。如果两国发生贸易,根据“比较优势”理论,A国会专门从事X的生产和出口,B国则专门生产和出口产品Y。这是贸易发生后的最初均衡。

  现在我们再进一步假设技术是无法垄断的,可以通过商品贸易“外溢”到别国。贸易的结果,AB两国的生产者都掌握了彼此的生产技术并有可能对本国的生产进行调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技术外溢会有各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情况是,A国本来有生产商品X的比较优势,但B国生产X的技术更先进,有绝对优势。A国引进了B国生产商品X的技术,提高了本来就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率。这种结果发挥了本国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有利于A国的长期增长。另外,商品X本来就是B国相对短项,在两国实行分工和贸易后便不再生产。A国多生产X可以使B国的进口价格下降,也有利于B国。这种技术的外溢使原来由“比较优势”决定的贸易模式变成了由“绝对优势”决定。技术外溢的结果,两国都从中受益。

  但是如果B国生产商品Y的技术比A国先进,A国从B国中学到这种技术并用此来改进发展其本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Y。对A国来说,这种技术引进的结果是一种进口替代型增长,但对B国来说则是一种威胁和竞争。如果A国生产Y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的资源,对A国的长期发展也不一定有利。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发展引入“错误”方向,使两国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影响(参见Yanagawa,1993)。

  国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在本国范围内的传播。由于地理、语言、文化等原因,国内技术外溢比学习外国技术更快。

  八十年代后期,克鲁格曼和卢卡斯(Lucas)分别讨论了国内技术外溢的问题。在克鲁格曼(1987)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个国家A和B,生产一系列产品。其中任何一国会在一些产品的生产技术中有最初的领先地位。尽管技术可以在国际间传播,但本国内的技术外溢会更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较快的国内技术外溢过程,该国原先的领先的行业会有加速发展的可能,原有的比较优势会增强,“国内技术外溢”也会使别国在他们原来就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更有领先地位,技术的国内传播使各国的差异扩大。

  卢卡斯(1988)的模型与克鲁格曼有些相似,只是他假设一系列国家,生产两种产品:X和Y。各国的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相同,但对两种产品的技术知识的最初掌握程度不同。一些国家生产X,另一些国家生产Y,形成最初的国际分工。由于技术在国内的外溢,生产X和生产Y的国家都会在各自的专业生产中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各国对两种产品技术知识掌握程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很难改变,除非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产品价格下降的速度,改变原先国际分工的地位,从一种产品的生产转向另一种产品生产的,也只能是那些原来就在边缘上的国家(marginalcountry)。

  克鲁格曼和卢卡斯的分析说明:一个国家最初的比较优势、产业选择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可能与它本国的技术知识和资源配置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偶然的因素,但最初的产业结构一旦形成之后,国内生产技术的外溢使得一国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率比别国提高的更快,会使该国在这些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这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国家擅长于一些行业,而另外一些国家擅长于另外一些行业,这与国内的技术外溢是有关系的。而且,一旦形成了某种生产格局,改变是不容易的,因为产业规模与国内的技术外溢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成本增长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就会有利可图而继续存在。历史在决定一国长期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技术外溢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行业之间(inter—industry)和同行业之内,许多行业虽然产品不同,但所用的资源有许多是相同的,如何提高要素生产率对各行业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这里的“技术”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生产方式,也包括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因此,一个行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也可能外溢到别的行业,使别的行业的生产率也有所提高,并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影响。[(1)c]

  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有不同的产业集团(industryclusters),各集团生产类似产品但生产技术不会完全相同。与国外类似的产业集团相比,生产上也会有不同的优势。国际贸易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和技术外溢会缩短各产业集团的技术差距。

  技术变动的另一个来源是技术创新,它是一种投资、开发与研究的结果。新技术的开发主要表现在:a)提高要素生产率,用有限的资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保证产量的情况下,使用更少的资源;b)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

  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可以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中出现。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一个最终产品可以由一个企业变成许多个企业来生产。同一企业中也可分为许多部门,每个部门只生产产品的一个零部件。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每个部门只集中于一个小范围的大规模生产,而在这个具体的零部件生产中,企业有可能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得利润。换句话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利润不再只是从最终产品中获得,每个生产环节都独立出来,都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对利润的追逐使生产的每个环节上都有改进技术的动力。

  开发型技术进步也常常是在对新产品的研制中获得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产生出新技术。

  与“干中学”不同,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大量投资和研究的,因此,只有在保证这些投资能够获利的条件下,企业才会去研制新技术。因此,一国能否获得大幅度的开发型技术进步,需要两个必要条件:(1)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没有保护的话,企业开发新产品所冒的风险与其收益不对称,也就没动力去投资、研究。(2)要鼓励对科研的投资。干中学虽然也能提高技术,但毕竟有局限性,毕竟只能缩短与先进技术的差距,一个国家要想技术上领先,就必须有开发型的技术进步,但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资来保证的。

  国际贸易与开发型技术变动有相互促进的关系,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不仅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迫使各国努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通过国际技术外溢给各国互相启发的机会。新技术的开发不再只是个别国家的行为,而成为各国的共同努力。这里边也有一个技术开发的规模经济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贸易和技术的国际流动可以使开发研究形成“规模经济”而降低各国的科研开发成本安博电竞。一项新技术从一国开始后,另一国可以马上引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不应重复同样一个过程。当然,这样做需要许多政治条件和技术条件,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

  另一方面,技术革新也会影响贸易模式。在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和“干中学”的模型中,最初的贸易模式都是给定的,都假定各国在生产技术上有差距但没有讨论为什么有差距。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模型则揭示了产生技术差距的根本原因。综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技术的国际国内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有可能缩短各国技术上的差距,本国原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于一国的长期发展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发展研究的投资和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是改善一国的贸易地位和保证经济长期增长的必要措施。

  过去十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开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贸易政策上仍受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在出口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但是开放国内市场方面顾虑重重。在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的过程中,我们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进关贸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

  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怎样选择保护对象?采用什么方式来保护?保护的前景与代价是什么?我们必须充分估计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并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发展先进或幼稚工业的目标。

  古典和新古典的贸易理论已经分析了保护给消费者和整个国家福利所带来的损失。关于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学说又为我们揭示了保护所失去的“外部效应”,尤其是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进口的限制,损失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电脑等科技知识产品与一般消费品不一样,电脑的使用和普及包含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电脑迅速普及所能带来的外部效应,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况且电脑行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市场需求来促进软件的开发。通过贸易壁垒的办法来保护幼稚产业,其代价和结果都是必须考虑的。

  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还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的贸易理论揭示了当代国际市场的垄断竞争和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的特征,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来生产、出口全部的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既进口又出口。现代的国际竞争并不局限于个别产品的得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国优质产品的进口,不一定非要通过保护来生产国外已占优势的产品。对外开放某些市场,并不等于国内的同类产业就不能发展了。别人生产了一些种类型号,我们可以集中资源生产别的或新的种类型号,并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向国外出口。

  怎样使某些产业形成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利益和发展都会有利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

  不少国家曾采用过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如日本在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对许多产业有过保护。它将一个产业保护一段时期,然后就转移。保护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护期内,让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和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保护的时间是短暂的,保护的行业是不断变动的。克鲁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说法,将其称做“狭窄的、移动的保护带”(theNarrowMovingBand)。

  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要从静态上估计,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什么产业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尽可能精确的利弊分析。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保护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应是短暂的,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有前途的保护。

  每一种贸易术语后面都是以“指定地点”为后缀,当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一旦确定了贸易术语后面的地点,在选择运输线路时必须以该地点为出口商国际运输的始发地或出口商的最终交货地。如FOB大连港,需要出口商在大连港把货物装上船完成交货。“大连港”这个地点决定了在国际物流线路的选择中,只能选择以大连港为出口地始发港的航线。国际贸易术语对国际物流运输线路的影响,一方面,使得不经营这些运输路线的经营人失去了参与竞争的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国际物流经营人不能从成本控制的角度合理选择运输线路。在FOB大连港的情况下,即使在天津港装船国际物流成本更低,国际物流运营商也必须要选择大连港为出口地始发港,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国际物流在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中的作用。为了使国际物流更好服务于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进出口商应与国际物流公司加强合作,国际物流公司应积极参与到包括生产企业、进出口商和国际运输仓储企业在内的整个国际产业链中,通过与国际贸易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运作,达到总体目标最优,总成本最低。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前,进出口商应与国际物流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在选择贸易术语及贸易术语后面指定地点时应充分考虑国际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积极与国际物流运营商沟通,在满足物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使国际物流成本最低。

  “一站式”物流服务是物流服务未来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地进出口企业将其有限的资源用在企业核心业务上,而把非核心的物流业务全权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第三方国际物流服务提供商可以根据进出口商要求为进出商提供低成本和高效率的“门到门”的一站式物流服务。由于国际物流的整个过程涉及不同的运输方式及不同运输区段的货运商等国际物流相关各方,每一过程都会产生物流成本和费用。贸易术语明确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地理界限,第三方国际物流服务提供商在不同区段的费用应向进出口双方的哪一方进行结算,取决于进出口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选用的贸易术语。如进出口双方选择FCA,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出口地交给第一承运人就算完成交货,出口清关费用由出口商承担;进口商需要承担从第一承运人运输到进口国最终目的地的责任和清关费用。所以在FCA的情况下,从出口商所在地到第一承运人之间发生的物流成本和出口清关费用,第三方国际物流提供商应向出口商进行结算,从第一承运人运到进口商最终目的地的费用应向进口商进行结算。如进出口双方选择EXW,出口商在其所在地将货物交给进口商派来的承运人就选完成交货,整个国际运输中的物流成本和费用,包括出口清关和进口清关的费用都是由进口商承担的,所以第三方国际物流提供商应向进口商结算相关费用。进出商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充分考虑与第三方国际物流服务提供商在业务操作上的协同性,以适应国际物流“一站式”物流服务的大趋势。